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西安财经大学考点(代码:6139)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说明
我校报考点位于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距离市区较远,周围住宿不便,请考生考前提前做好规划,以免贻误考试。
二、西安财经大学报考点接收报考考生范围
1.西安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2.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我校的在陕往届生(须户口在陕或者在陕工作);
4.社会考生〔含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在陕往届生、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在陕往届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生、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生〕。
特别提醒:
1.选择我校报考点的往届生需满足“户口在陕”或“在陕工作”的要求。
2.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有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作为报考点。
3.本报考点预计容量4500人,网上报名人数接近报考点容纳极限时,将停止接收社会考生报名,届时考生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请必须选择西安财经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尽早报名。
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了我校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本考点无法为其进行审核。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日9∶00至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上传核验材料并缴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材料审核
10月26日—31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其中,全部考生首次审核于10月30日12:00前给出结论,审核结果会通过研招网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随时关注手机短信或研招网(学信网)微信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审核提示重新上传补充材料,继续等待考点审核,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结束时间统一为10月31日12:00,逾期不得补办。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考生根据自身类型,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户口在陕往届生:须提供户口本(带户号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提供个人单页)。
2.非陕西户口、工作在陕的往届生:须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①考生本人与在陕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在陕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③至少3个月的工资单(单位公章或财务部门公章);
④至少近3个月由用人单位为其在陕西的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保或公积金缴费凭证(社保机构公章,缴费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出具相关证明)。
3.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身份证件比对不通过的考生:主要分为两种情况:(1)报考时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2)报考时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均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照片(国徽面和人像面)。
5.在2027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考生须上传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准考证等证明材料;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特别注意:提交《入伍通知书》无效。《入伍批准书》一般存放在档案中,如无法提出原件,可复印后,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7.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供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户口本标注曾用名的本人页)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公安部制式证明)、原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我校教职工:提供《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报考硕士研究生审批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9.在校研究生: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在陕就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11.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请及时联系029-85781699。
材料要求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身份证件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至少截至2026年12月21日有效。身份证遗失或即将到期的考生,请尽快补办或换领新证。相关证件(证书)必须为原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进行确认审核。
2.残疾考生如需本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10月24日前通过电话(029-85781699)与本报考点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我校报考点信息及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各类公告及通知。
4.学校通过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之一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六、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781699
申诉电话:029-85781492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