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77年来,学校实施特色发展、错位发展、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战略,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沈阳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完善。设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药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护理、生物与医药5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46个二级学科和领域。2025年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7个,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特色专业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
学校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2所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为三级口腔专科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均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充分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附属中心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以创伤外科、手足踝外科、急诊急救、呼吸与危重症为特色,为辽宁省综合类区域医疗中心,不断强化沈阳市西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地位。拥有编制床位1530张,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14个、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22个,手外科是东北领先、国内先进、国际水平的学科,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和考官培训基地、国家显微外科技能培训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药师培训中心、国家级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心衰中心、国家首批肺癌规范诊疗质控试点单位、国家呼吸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哨点医院、国家银屑病规范化诊疗中心、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应急急救技能培训基地;先后荣获全国医疗保险服务规范示范医院、省市文明单位、省卫生系统规范化先进集体、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市“十佳医院”、市五一劳动奖状、沈阳公共服务百姓口碑榜金榜单位等荣誉称号。
附属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以心血管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脑血管科、周围血管外科为特色,现有皇姑、和平、沈河三个院区,编制床位1325张。医院是全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项目辽宁省直接PCI医院、国家卒中急救地图定点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基地、沈阳市心血管病医院。现有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3个、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10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1个、沈阳市重点实验室1个;建有胸痛中心、心衰中心、高血压达标中心、房颤中心、心身医学整合诊疗中心、脑防委高级卒中中心等7个国家级诊疗中心;医院被授予辽宁省创伤中心建设单位、辽宁省护理学会心血管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沈阳市胸痛救治联盟盟主单位、沈阳市心身医学主委单位、高血压专病医联体沈阳市分中心、沈阳市心血管病质控中心;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辽宁省文明医院标兵、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党委、沈阳教科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沈阳市“十佳医院”等荣誉称号。附属口腔医院是沈阳市唯一一所市级口腔专科医院。
2026年沈阳医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类型有:同等学力申硕,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有招生。具体专业如下:
| 学科及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100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100102 | 免疫学 | |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 100403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 100404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
| 100405 | 卫生毒理学 | |
| 1004Z1 | 医养健康管理学 |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1 | 内科学 |
| 105102 | 儿科学 | |
| 105104 | 神经病学 | |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 105107 | 急诊医学 | |
| 105109 | 全科医学 | |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
| 105111 | 外科学 | |
| 105113 | 骨科学 | |
| 105115 | 妇产科学 | |
| 105118 | 麻醉学 | |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
| 105124 | 超声医学 |
(一)报考学术型学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2、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以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
4、应试外语为英语。
(二)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5.、应试外语为英语。
(一)初步审核
申请人须提交报名资料,学院收到后进行初步审核。
即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
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1、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照片。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版照片。
3、半年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获得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获得的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或《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6、《沈阳医学院2026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入学知情同意书》。
7、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
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位证书信息的申请人必须申请获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认证报告申请时间约18个工作日。
报名流程中提及的所有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原件现场备查。
(二)学费缴纳
最终审查合格名单公布后,公示名单中的人员需缴纳课程学习阶段的学费。
(三)提交申请
完成学费缴纳的人员,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进入系统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注: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四)现场确认
完成缴费和注册申请的人员,等待现场资格审核和个人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以校内通知为准,要求本人携带完整的报名资料前往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课程学习阶段的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学位申请及授予阶段的费用另行缴纳。在线课程学习费由学堂在线另行收取。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退学或无法获得学位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教学模式。
学员自主选择到沈阳医学院校内上课,或线上学习。
线下上课需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每次课程签到,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视为本门课程不合格。
1、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分,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
2、通过5月份全国统一考试。已在学信网信息平台注册并提交学位申请的人员,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后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3年内通过此项考试(共3次统考机会,即从2027年开始算第一次,以此类推)。
进入论文阶段的人员双向选择确定研究生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依照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申请人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本文由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晋网)独家整理发布,学晋网提供在职硕士、在职博士、高级研修班、国际硕士、国际博士、MBA、EMBA等类别的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等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