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安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开放中...
招生详情:2026年长安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按照《长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相同学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计划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托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教学与管理平台,采取线上学习、直播授课、辅导答疑、课程测验、期末考试、论文写作、导师指导、集中答辩等培养方式,学员需完成课程学习、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教学环节。
1.申请人通过学校资格审查、收到入学通知、缴清规定学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规定、考核方式等均按所申请学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2.申请人必须在2年内完成所申请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要求;4年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凡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规定课程考核和由国家统一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修完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举行一次,统考报名时间一般在3月上旬,考试时间通常在5月下旬,考试大纲以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最新公布为准。
2.考试科目为外语(英、日或俄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无学科综合考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各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考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1.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且获得通过(学位论文的开题、指导、评审、答辩等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
2.论文答辩未通过,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答辩1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授予长安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
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时间一般为4年,最长不超过5年。